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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1996年吉林省医药管理局等关于平衡脑血康口服液厂、销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1996/3/2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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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吉林省医药管理局等关于平衡脑血康口服液厂、销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1996/3/20   来源: 吉林省医药管理局

 

  各市、州医药局、物价局:

 

  公主岭市红光制药厂生产的脑血康口服液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中药急症必备用药。由于原辅材料价格的提高,增加了产品成本,九五年已将该品种销往省外部分的价格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理顺我省医药市场价格,扶持地方工业生产,现将其厂、销价格平衡如下:

 

  脑血康口服液,10毫升×10支,每盒出厂价19.60元,批发价23.60元,零售价26.90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请于九六年三月二十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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