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数据专区> 专题信息> 详情

【娄底】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2 15:36:41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医疗机构: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关于印发〈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5号)及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44号)文件要求,对我市现行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简称“中医类价格项目”),进行项目规范和价格核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范和定价

    全市新增中医骨伤类项目18项、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8项,同步制定一类价格、二类价格、三类价格和基层价格的全市最高指导价,同时废止停用现有中医骨伤类项目12项、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8项(详见附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类医疗服务,遵照新的中医类价格项目收取费用。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指导价所定价格属于最高限价,医疗机构不得上浮,可自行下浮,下浮不限。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承诺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水平,并按照医保协议约定其收付费标准。

    医保支付政策按照新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二、规范项目执行

    (一)项目兼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治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按照对应的立项指南项目执行。

    (二)价格构成。政府指导价已涵盖服务产出所需的各类资源消耗,价格构成已列明的各项成本消耗与基本物耗不得另外收取费用;同时价格构成中包含,但个别临床实践中非必要、未发生的,无需强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减计费用。

    (三)可收费医用耗材。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立项指南落地前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可收费医用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和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跟踪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相关参数,加强相关费用日常审核,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认真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娄底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1

娄底市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服务产出

价格构成

加收项

扩展项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一类价格(元)

二类价格(元)

三类价格(元)

基层

价格

(元)

支付分类

自付比例

1

014300000010000

手法整复术(关节脱位)

通过手法(或辅助器械)使脱位或紊乱关节复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每关节


495

421

379

303

甲类

0%

2

014300000010001

手法整复术(关节脱位)-儿童(加收30%)

每关节


153

130

117

94

甲类

0%

3

014300000020000

手法整复术(复杂关节脱位)

通过手法(或辅助器械)使脱位复杂关节复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每关节

“复杂关节脱位”指寰枢椎、髋关节、骨盆等关节脱位以及陈旧性脱位。

900

765

689

551

甲类

0%

4

014300000020001

手法整复术(复杂关节脱位)-儿童(加收30%)

每关节

270

230

207

165

甲类

0%

5

014300000030000

手法整复术(骨伤)

通过正骨手法(或辅助器械)使骨折或韧带损伤复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每处骨折


1170

995

895

716

甲类

0%

6

014300000030001

手法整复术(骨伤)-儿童(加收30%)

每处骨折


351

298

269

215

甲类

0%

7

014300000040000

手法整复术(复杂骨伤)

通过正骨手法(或辅助器械)使复杂骨折或韧带损伤复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每处骨折

“复杂骨伤”指脊柱、骨盆、关节内等骨折以及陈旧性、粉碎性骨折。

2340

1989

1790

1432

甲类

0%

8

014300000040001

手法整复术(复杂骨伤)-儿童(加收30%)

每处骨折

702

597

537

430

甲类

0%

9

014300000050000

小夹板固定术

通过小夹板等各种外固定方式对骨折部位进行包扎固定。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固定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部位


135

115

103

83

甲类

0%

10

014300000050001

小夹板固定术-儿童(加收30%)

部位


41

34

31

25

甲类

0%

11

014300000060000

小夹板调整术

根据患者复诊情况对小夹板等外固定装置进行调整。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调整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部位


40

34

30

24

甲类

0%

12

014300000060001

小夹板调整术-儿童(加收30%)

部位


12

10

9

7

甲类

0%

13

014300000070000

中医复位内固定术

使用各种针具、钉具,以内固定方式复位固定骨折部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消毒、进针、牵拉复位、撬拨、包扎固定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每处骨折


2160

1836

1652

1322

甲类

0%

14

014300000070001

中医复位内固定术-儿童(加收30%)

每处骨折


648

551

496

397

甲类

0%

15

014300000080000

手法松解术

通过理筋、松筋、弹拨等手法疏通经络、松解粘连、滑利关节。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手法疏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不与同部位中医推拿同时收费。

149

126

114

91

甲类

0%

16

014300000080001

手法松解术-儿童(加收30%)

45

38

34

28

甲类

0%

17

014300000090000

手法挤压术

通过抚触挤压腱鞘囊肿,使囊肿破裂。

所定价格涵盖定位、抚触、挤压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47

40

36

29

甲类

0%

18

014300000090001

手法挤压术-儿童(加收30%)


14

11

10

8

甲类

0%

    使用说明:
  1.本指南以中医骨伤为重点,按照中医骨伤治疗方式的服务产出设立价格项目。根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厘清价格项目与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成本要素、不同应用场景和收费标准等的政策边界。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实现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要求,各类中医骨伤类项目在操作层面存在差异,但在价格项目和定价水平层面具备合并同类项的条件,立项指南对目前常用的中医骨伤类项目进行了合并。立项指南所定价格属于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同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中医骨伤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按照对应的立项指南项目执行。地方价格政策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规范》不一致时,医疗机构收费依据应以当地价格政策为准。
  2.本指南所称的“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是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调整项目价格考虑的测算因子,不应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价格构成中包含,但个别临床实践中非必要、未发生的,无需强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减计费用。所列“设备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具及固定资产投入。
  3.本指南所称“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各项的加/减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减收金额。
  4.本指南所称“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5.本指南所称“基本物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灭菌用品、标签、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冲洗液、润滑剂、棉球、棉签、纱布(垫)、护(尿)垫、手术巾(单)、治疗巾(单)、中单、治疗护理盘(包)、手术包、注射器、防渗漏垫、悬吊巾、压垫、棉垫、可复用的操作器具、各种针具刀具等。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其他耗材,立项指南落地前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可收费医用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另行收费。
  6. 本指南所称的“每关节”是指,单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颈椎、胸椎、腰椎、单侧手掌部关节、单侧足部关节、单侧颞颌关节、单侧肩锁关节、胸锁关节。
  7. 本指南所称的“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
  8. 本指南中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附件1-2

娄底市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序号

财务分类代码

国家项目

代码

国家项目名称

地方项目代码

地方项目名称

地方项目

内涵(或章节说明)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一类价格(元)

二类价格(元)

三类价格(元)

基层价格(元)

1

E

004200000010000

骨折手法整复术

420000001

骨折手法整复术



陈旧性骨折加收100%;骨折合并脱位的加收50%;掌(跖)、指(趾)骨折按脱位的50%计价

950

817

/

500

2

E

004200000020000

骨折橇拨复位术

420000002

骨折橇拨复位术




149

128

/

102

3

E

004200000030000

骨折经皮钳夹复位术

420000003

骨折经皮钳夹复位术




1196

1029

/

823

4

E

004200000040000

骨折闭合复位经皮穿刺(钉)内固定术

420000004

骨折闭合复位经皮穿刺(钉)内固定术

含手法复位、穿针固定


四肢长骨干、近关节加收10%

984

846

/

677

5

E

004200000050000

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

420000005

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



陈旧性脱位加收100%;髋关节脱位加收100%;下颌关节脱位、指(趾)间关节脱位按50%计价

475

408

/

300

6

E

004200000070000

骨折夹板外固定术

420000007

骨折夹板外固定术

含整复固定,8字绷带外固定术、叠瓦氏外固定术分别参照执行

外固定材料

6周岁及以下儿童在相应价格基础上加收30%。

149

128

/

80

7

E

004200000080000

关节错缝术

420000008

关节错缝术




149

128

/

102

8

E

004200000090000

麻醉下腰椎间盘突出症大手法治疗

420000009

麻醉下腰椎间盘突出症大手法治疗

含X光透视、麻醉



568

488

/

390

9

E

004200000110000

关节粘连传统松解术

420000011

关节粘连传统松解术



大关节加收50%

149

128

/

80

10

E

004200000120000

外固定调整术

420000012

外固定调整术

骨折外固定架、外固定夹板调整参照执行



44

38

/

23

11

E

004200000150000

腱鞘囊肿挤压术

420000015

腱鞘囊肿挤压术

含加压包扎



52

45

/

36

12

E

004200000160000

骨折畸形愈合手法折骨术

420000016

骨折畸形愈合手法折骨术

含折骨过程、重新整复及固定过程

固定物

陈旧性骨折加收 100%;骨折合并脱位的加收 50%;掌(跖)、指(趾)骨折按脱位的50%计价。

未定

未定

未定

未定


    附件2-1

娄底市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服务产出

价格构成

加收项

扩展项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一类价格(元)

二类价格(元)

三类价格(元)

基层价格(元)

支付分类

自付比例

1

014600000010000

针刀(钩活)疗法

使用针刀、铍针、刃针等各种针刀具,对病变组织松解剥离,起到缓解症状或治疗疾病的作用。

所定价格涵盖定位、穿刺、剥离、包扎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脊柱针刀疗法


部位


67

57

51

41

甲类

0%

2

014600000010001

针刀(钩活)疗法-脊柱针刀疗法(加收30%)

部位


20

17

15

12

甲类

0%

3

014600000020000

点穴疗法

通过对穴位或局部点压施术,起到缓解症状或治疗疾病的作用。

所定价格涵盖定位、施压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54

46

41

33

甲类

0%

4

014600000030000

中医烙法

通过烙具烙烫病变部位,起到缓解症状或治疗疾病的作用。

所定价格涵盖定位、消毒、烙烫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269

229

206

165

甲类

0%

5

014600000030001

中医烙法-儿童(加收30%)


81

69

62

50

甲类

0%

6

014600000040000

白内障针拨术

通过拨障针摘除晶状体混浊部分。

所定价格涵盖散瞳、消毒、开睑、切口、拨障针拨断晶状体悬韧带、晶体压入玻璃体腔、出针、闭合切口、包扎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单眼


672

571

514

411

甲类

0%

7

014600000050000

足底反射疗法

通过手法对足部反射区进行刺激,起到缓解症状或治疗疾病的作用。

所定价格涵盖泡洗、定位、穴位刺激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不与中医推拿同时收费

26

22

20

16

丙类

100%

8

014600000060000

红皮病清消治疗

针对红皮病病变部位进行清创处理、中药外敷,起到促进皮损愈合的作用。

所定价格涵盖消毒、清创、敷药、包扎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34

114

103

82

甲类

0%

使用说明:

  1.本指南以中医特殊疗法为重点,按照中医特殊疗法治疗方式的服务产出设立价格项目。根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厘清价格项目与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成本要素、不同应用场景和收费标准等的政策边界。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实现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要求,各类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在操作层面存在差异,但在价格项目和定价水平层面具备合并同类项的条件,立项指南对目前常用的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进行了合并。立项指南所定价格属于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同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中医特殊疗法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按照对应的立项指南项目执行。地方价格政策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规范》不一致时,医疗机构收费依据应以当地价格政策为准。

  2.本指南所称的“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是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调整项目价格考虑的测算因子,不应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价格构成中包含,但个别临床实践中非必要、未发生的,无需强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减计费用。所列“设备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具及固定资产投入。

  3.本指南所称“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各项的加/减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减收金额。

  4.本指南所称“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5.本指南所称“基本物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灭菌用品、标签、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冲洗液、润滑剂、棉球、棉签、纱布(垫)、护(尿)垫、手术巾(单)、治疗巾(单)、中单、治疗护理盘(包)、手术包、注射器、防渗漏垫、悬吊巾、压垫、棉垫、可复用的操作器具、各种针具刀具等。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其他耗材,立项指南落地前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可收费医用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另行收费。

  6.本指南所称的“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

  7.本指南中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附件2-2

娄底市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序号

财务分类代码

国家项目代码

国家项目名称

地方项目代码

地方项目

名称

地方项目内涵(或章节说明)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一类价格(元)

二类价格(元)

三类价格(元)

基层价格(元)

1

E

004300000030000

手指点穴

430000003

手指点穴



5个
穴位


20

17

/

11

2

E

004700000010000

白内障针拨术

470000001

白内障针拨术


粘弹剂

单眼


397

341

/

273

3

E

004700000020000

白内障针拨吸出术

470000002

白内障针拨吸出术


粘弹剂

单眼


747

642

/

514

4

E

004700000030000

白内障针拨套出术

470000003

白内障针拨套出术


粘弹剂

单眼


650

559

/

447

5

E

004700000050000

小针刀治疗

470000005

小针刀治疗

刃针治疗参照执行


每个
部位


74

64

/

46

6

E

004700000060000

红皮病清消术

470000006

红皮病清消术

含药物调配

药物


142

122

/

98

7

E

004700000070000

扁桃体烙法治疗

470000007

扁桃体烙法治疗

鼻中隔烙法治疗参照执行



284

244

/

195

8

E

004700000160000

足底反射治疗

470000016

足底反射治疗




28

24

/

19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