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苏州健生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沙洲东路药店(医药机构国家代码:P32058201390)、苏州健生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玉景店(医药机构国家代码:P32058205175)和苏州健生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梁丰店(医药机构国家代码:P32058204311)因经营需要,现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金丰店(医药机构国家代码:P32058205898)因经营不善,现申请与我中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四十条(十五)款、《张家港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八十七条(三)款之规定,决定解除与苏州健生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沙洲东路药店、苏州健生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玉景店、苏州健生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梁丰店和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金丰店的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通知。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