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经相关医药机构自主申请,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四十三条第(十二)项“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办机构同意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第四十条第(十五)项“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经办机构同意的”、《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号)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医药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协议的”、《恩施州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第六十九条第(三)项“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甲方同意的”、《恩施州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年版)第八十二条第(三)项“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甲方同意的本协议终止”的相关规定,现将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1.咸丰县家家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黄金洞分店
医药机构编码:P42282600841
2.湖北省咸丰县新力药品有限责任公司活龙店
医药机构编码:P42282602053
3.咸丰县高乐山镇小模村凉水井卫生室
医药机构编码:H42282601221
4.咸丰县活龙坪乡晓溪村卫生室
医药机构编码:H42282601368
5.咸丰县活龙坪乡八家台村孙家沟卫生室(原名咸丰县活龙坪乡孙家沟村卫生室)
医药机构编码:H42282601427
6.湖北省咸丰县新力药品有限责任公司益民药店
医药机构编码:P42282600957
截止2025年8月25日,以上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在服务协议期内所产生的医保刷卡业务全部清算并拨付完毕。
特此公告
咸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