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结合医药机构自身经营状况和意愿,林口县仁和医药商场有限公司主动提出申请解除医保协议并经医保经办机构同意;林口县济世药店、林口县新药特药连锁有限公司金池药店、林口县普济大药房因违规被稽核后解除医保协议并经医保经办机构同意。
特此公告。
注销定点医药机构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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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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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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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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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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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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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仁和医药商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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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铁路公寓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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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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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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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济世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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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金沟商步行街01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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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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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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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新药特药连锁有限公司金池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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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医院新楼负0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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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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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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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普济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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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站前大街651号(丰源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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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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