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医药价格
【文献号】2013
【分类】(四)药品及医疗用品价格法规
【文号】闽价[1999]函176号
【发文日期】1999年11月18日
【发文单位】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地区】福建省
【标题】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调整特尔津药品价格的复函
【正文】厦门特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特尔津定价的报告》(厦特宝[1999]025号)悉。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不再公布出厂价和批发价的通知》有关精神,鉴于特尔津产品成本及市场销售情况,经研究,同意在国家计委统一调整价格前,特尔津药品暂按以下价格执行。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规格 出厂价 批发价 零售价
特尔津 75微克 197 232 258
特尔津 150微克 307 363 399
特尔津 300微克 461 544 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