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数据专区> 专题信息> 详情

【恩施】咸丰县2019年城乡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费用补偿公示

发布时间:2020/5/13 11:10:20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根据《恩施州城镇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费用补偿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4]107号)文件规定,我局现将《2019年咸丰县城乡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费用补偿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至5月22日,如公示期满无异议,按以下方式进行拨付:

一、集中直接拨付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提高经办效率,我局推行医保业务以线上办理为主的方式,待公示期满一周后将2019年大病医疗费用补偿金额直接拨付到补偿人员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二、个人申请领取

个人对集中直接拨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一周内按以下程序办理领取手续:

1、领取时间:2020年6月—12月工作日。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愈期不再办理。

3、领取需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他人代理,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领取地点:咸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待遇审核股(财税大楼203室)

咨询电话:审核股  0718-6821455

结算股   0718-6835749

财务室   0718-6833241


咸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