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吉林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吉医保联〔2025〕17号)要求,规范治理了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延边州第六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的项目有连续动态血糖监测、结核/非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3个项目,详见附件。
二、各县(市)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合理引导各方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本通知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要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门(急)诊费用清单、住院费用日清单等制度,向患者作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建立完善内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及价格行为。
四、本通知于2025年10月15日零时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延边州医疗保障局延边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