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制定盐酸布桂嗪等4种特殊药品价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制定盐酸布桂嗪等4种特殊药品价格的通知计办价格[2002]1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
为保证麻醉药品的生产供应,根据近年来生产成本变化情况,经与有关方面研究,决定适当调整制定盐酸布桂嗪等4种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盐酸布桂嗪(强痛定)片剂,规格为每盒30毫克×10片×2板,含税出厂价格调整为每盒3.9元;盐酸布桂嗪(强痛定)针剂,规格为每支100毫克、每盒2毫升×10支,含税出厂价格调整为每盒16.56元。
二、盐酸吗啡片剂,规格为每盒5毫克×10片×2板,含税出厂价格调整为每盒6.96元;盐酸吗啡针剂,规格为每支10毫克、每盒1毫升×10支,含税出厂价格调整为每盒19.89元;盐酸吗啡针剂,规格为每支50毫克、每盒5毫升×2支,含税出厂价格核定为每盒19.31元;硫酸吗啡针剂,规格为每支10毫克、每盒1毫升×5支,含税出厂价格核定为每盒10.24元。
三、阿片片剂,规格为每盒50毫克×10片×2板,含税出厂价格调整为每盒7.28元。
四、阿桔片片剂,规格为每盒30毫克×10片×2板,含税出厂价格调整为每盒6元。
五、上述4种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制剂的批发和零售价格,由各地麻醉药品经营企业报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核定。
六、上述价格自2002年10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