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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998年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慈丹胶囊药品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1998/5/6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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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慈丹胶囊药品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1998/5/6   来源: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福州市物委:

 

  你委《关于慈丹胶囊价格的请示》(榕价农字[1998]9号)收悉。福州神州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福州梅峰制药厂生产的抗癌新药慈丹胶囊属第三类中成药,已获得卫生部新药“准”字证书(编号:〔98〕卫药证字Z-025号)。根据我委《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的通知》(闽价[1997]商字28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药品在试产期内按以下价格执行:规格为0.27克×10粒×6板的,每盒含税出厂价132.62元,含税批发价161.80元,零售价186.00元;规格为0.27克×10粒×3板的,每盒含税出厂价67元,含税批发价81.74元,零售价94.00元。

 

  以上价格均为试销价,试销期暂定一年,自1998年5月15日起至1999年5月15日止,试销期满后,再确定价格管理权限并正式核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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