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药机构主动提出终止医保刷卡服务的申请,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5〕3号)相关规定,现同意终止其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公示如下:
1. 冷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兴门诊;
2. 冷水江市铎山镇大冲村苏建华卫生室;
3. 冷水江市红日众一药房;
4. 冷水江市金竹山镇麻溪村张才学卫生室;
5. 冷水江市玉珍口腔科诊所。
自2025年5月15日起,终止与以上三家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终止协议后,以上三家医药机构不再承担医保定点服务,参保人员在此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结算。
特此公示
冷水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