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黔医保发〔2021〕86号)有关规定,经材料审核、现场验收、公开公示等流程,符合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2月6日起,正式将凤冈安宁精神病医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机构名称:凤冈安宁精神病医院(编码:H52032704352);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何坝街道水河村新花组新花中学场地。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51-25221796
咨询单位:凤冈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