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东方药业有限公司、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205号)、《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5]1508号)及《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发改价格〔2005〕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们报来的尼美舒利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制定公布(详见附件)。
公布的药品价格自2010年1月22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