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县地病办、教委、残联、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下发的《黑龙江省实施〈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行动计划》要求,为确保实现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承诺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96年仍需由各行署市县地病办和残联统一组织对特需人群进行补服碘油。为减轻特需人群的经济负担,加强碘油价格的监督管理,根据两年来碘油的市场价格,以及实施补服碘油过程中表格印刷、宣传费用上涨等情况,现对50mg的碘油胶丸服到口价格限定0.50元/粒,对100mg的碘油胶丸服到口价格限定0.80元/粒,对200mg的碘油胶丸服到口价格限定1.00元/粒。
价格变动从文到之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关于碘油胶丸和碘油微囊价格的批复》黑非价字(1994)127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