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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红桥润康综合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7/25 1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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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红桥润康综合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红桥润康综合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6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

    二、天津红桥福田中医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6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

    三、天津广丰大药房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超量开药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处告字【2024】4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 违约金,责任药师记分处理。

    四、天津市第一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处告字【2024】5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五、天津河北博大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处告字【2024】5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六、天津河北现代和美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处告字【2024】5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七、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3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八、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3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九、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3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天津津南利辉口腔诊所存在高靠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8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一、天津津南益民综合门诊部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8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二、天津市津南区荣城中医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执业范围诊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8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三、天津南开好多帮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9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四、天津南开国泰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9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五、天津南开乐康安诊所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9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六、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医务室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9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七、天津市金山大药房有限公司一店存在未落实协议管理要求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处告字【2024】4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八、天津河东健馨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5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九、天津市河东区向阳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未落实协议管理要求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5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天津河东津民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5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一、天津河东仁医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5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二、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重复收费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5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三、天津河东益寿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5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四、天津河东华旺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未落实协议管理要求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5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五、天津河东复康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5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六、天津河东东康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5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七、天津河东凤溪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6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八、天津河西汇仁中医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4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九、天津河西瑞福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4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三十、天津河西圣安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4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三十一、天津河西滨海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4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三十二、天津河西五洲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4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三十三、天津市河西区康复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4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三十四、天津市河西区中医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4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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