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数据专区> 专题信息> 详情

【临沧】关于印发云南省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5 9:42:06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改、卫生计生、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98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80号)要求,结合实际,市人社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试行

          2.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服务告知

          3.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人退出按病种付费结算申请表

          4.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脑梗死等168种疾病按病种付费标准

 

 

 

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25

 

 

 

 

附件1:

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

试行

 

为深化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积极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资源有效利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医务人员合法劳务收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98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80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定额付费制度(以下简称按病种付费制度)是指同级别医疗机构,同一病种,按照同一诊断、治愈标准条件下,合理确定该病种单次住院医疗费用限价标准,由医保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别付费的一种支付方式。以疾病诊断明确、临床路径清晰、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诊断技术成熟且费用稳定的常见病、多发病作为按病种付费病种。对医疗机构实行定额支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医疗费用综合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实行按病种付费制度是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经济风险的转移,激励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进行成本控制,优化诊疗流程,规范医疗行为,避免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从而达到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辖区内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章  病种范围与标准

第四条  本办法纳入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共有168种,具体病种详见附件《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标准表》。

按病种付费制度推行成熟后,将逐步调整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同时,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以及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等因素,通过与医疗机构进行谈判协商,逐步调整提高病种付费标准。

第五条  以下情况不列入按病种付费管理范畴:

(一)参保人员在本次住院收治前,本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已达到最高限额,按普通住院参保患者全自费处理。

(二)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科或转院治疗,并符合转科或转院治疗标准的,按普通住院结算。

(三)参保人员患按病种付费病种的同时,伴有其他严重疾病并需要住院治疗的,按普通住院结算。

(四)参保人员患有两种以上按病种付费病种且需要同时住院治疗的,按普通住院结算。

(五)参保人员患有精神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应由精神病专科医院收治住院,由医保经办机构与精神病专科医院签订服务协议,确定病种住院床日付费结算标准。

(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住院分娩按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按病种付费政策执行;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第六条  未执行床日付费制度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按病种付费制度执行床日付费制度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病种执行按病种付费制度,其它病种执行床日付费制度。

第三章  结算方式

第七条  结算原则。按照“超支自付,结余留用”的原则,参保人员发生的疾病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超过按病种付费标准的,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医保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均不予支付;病种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达不到按病种付费标准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调整使用。

第八条 结算方式。属于患按病种付费病种的参保患者入院时,按规定向院方提供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资料,并签订《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服务告知书》。出院时,如医疗总费用在限价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则按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结算单与参保患者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比例进行据实结算,参患者只承担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医保统筹基金则按病种付费标准和政策规定支付比例与医疗机构结算;医疗总费用超过按病种付费标准的,参保患者只按病种付费标准承担个人自付部分,超过按病种付费标准部分全部由院方承担。院方垫付的医保支付资金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时限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因事故引发的一切医疗费用及相关经济责任,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九条  结算办法

(一)医保基金支付标准结算办法为:(按病种付费标准-住院起付线费用)×支付比例。

(二)参保人员报销结算办法为:(小于或等于按病种付费标准的实际医疗总费用-住院起付线费用-自付费用×支付比例。

(三)目录范围:因病情诊疗需要发生的药品、材料、项目等费用,执行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四)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若出现一般并发症,或伴有心脑血管、内分泌等系统一般常见疾病但不需要同时住院治疗的,治疗一般并发症或常见疾病的医疗费用包括在按病种支付标准范围内。

(五)按病种付费发生的住院人次和医疗费用等数据,计入该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相关数据年度统计。参保人员按病种付费发生的医保基金支付费用,列入本人医保年度基金累计支付统计。

第四章  就医与服务管理

  按病种付费的医疗费用包括患者住院期间的诊查、治疗、药品、耗材等费用,即从患者确诊入院,按规定的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接受规范化治疗并治愈出院,所有检查、诊疗、麻醉、手术、床位、护理、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再向患者收取其他诊疗和药品费用。患者本次入院前3日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或上级医疗机构所做的门诊明确诊断检查可作为住院检查的依据,医疗机构应尽可能避免重复检查,从而达到控制费用的目的。

十一  严禁定点医疗机构因实施按病种付费管理而降低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的入院出院标准、住院天数、必须项目要求,不得随意更改或降低入出院标准住院天数不少于规定的最低住院天数不得缺少必要的检查。

第十  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掌握按病种付费的适用病种和付费标准,参保人员住院同时患有符合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疾病,且需同时治疗或诊疗过程中出现合并症或并发症需进一步诊疗的,由临床相关科室在患者住院3日内向院方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可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

第十  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标准》的关键诊疗技术指征和临床路径要求进行病种管理。严禁定点医疗机构将应实施按病种付费管理的疾病以合并症或其他理由转为非按病种付费的其它疾病治疗和收费,同时也不得将无关《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标准》关键诊疗技术指征的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的病种管理。为防止医疗机构服务不足,按病种付费结余率应控制在20%以内超过部分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

第十 实施按病种付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费,不进行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检查和治疗,不应将住院患者应在住院期间院内实施的医学检查移至入院前和院外进行严禁诱导、强迫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未达到出院标准患者提前出院严禁定点医疗机构擅自增加参保患者的自负费用严禁让实施按病种付费管理的患者到门诊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和卫生材料等。按病种付费结算中,不执行药品目录,超范围用药、检查、治疗及超出按病种付费标准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第十  医疗机构应将按照病种付费病种且符合管理规定的所有参保人员纳入按病种付费服务范围,不得无故剔除。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实施按病种付费病种三级医院变异率控制在25%以内,二级医院变异率控制在20%以内,超过变异率控制比例规定按普通疾病住院治疗的,超过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变异率为第一诊断符合确定病种而各种原因未纳入或未完成按病种管理的比例数与第一诊断符合按病种管理病例数的比值。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无合并症或有合并症但不需要同时住院治疗的,下同)符合按病种付费病种需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在办理入院手续时,由临床科室向参保人员出具《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服务告知书》,详细说明有关内容,并经参保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实施按病种付费医疗机构应加强按病种付费的管理与培训,建立按病种付费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一)参保人员以按病种付费方式住院的,临床科室根据患者按病种付费第一诊断进行选择确认,并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同时报本医院医务科(或医保科)确认和备案。

(二)参保人员以按病种付费方式住院后,实施医疗机构审核中发现该参保患者不符合按病种付费病种管理的,审核后该病人可退出按病种付费,改为按普通病种结算管理。

(三)参保人员以按病种付费方式住院后,实施医疗机构审核中发现参保患者不符合按病种付费管理的,确定该参保患者应退出按病种付费,而参保患者无故不愿退出的,其出院时按普通病种结算;因医疗机构原因造成该参保患者出现并发症等情况导致医疗费用超过按病种付费标准,该参保患者不愿退出按病种付费的,患者出院时个人支付费用按病种付费标准结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按病种付费标准结算,超过付费标准费用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四)参保患者住院期间,属于按病种付费病种的,但自行要求安排超标准床位和其它特需服务项目费用的,经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员承担;外科手术患者自行要求使用高质进口耗材的,经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可退出按病种付费,改为按普通病种结算管理。

(五)退出按病种付费时,应经临床科室填写《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人退出按病种付费结算申报表》,并经参保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主治医师和科室主任签字,报本医院医务科(或医保科)审批同意,与结算单一并留存以备医保经办机构审查。

第十  定点医疗机构要在醒目位置公示《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标准》及其相关政策规定,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加强医院工作人员医保政策的培训,做好参保人员医保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第十  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患者入院后,应将按病种限价管理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治疗方案、医疗风险、限价标准、结算办法和在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中止限价的情况等事项,及时告知患者。

第十  实行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制严禁定点医疗机构拒收、推诿重症病人和分解住院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要确保医疗服务到位,不得让未达到临床出院标准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十条  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确定为按病种付费病种进行住院治疗时,应严格按照按病种付费管理的要求进行诊查、治疗、收费和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平台,确保医保、价格、卫计等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进行适时监控,对其诊疗行为、医疗收费实施动态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收费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

第五章  监督与处罚

  医保经办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按病种付费制度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所发生的费用,在拨付医保支付资金时予以扣,一年内发现两次违规收费,且金额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全市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第二十  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并按发生金额予以扣医保支付资金。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属地医保经办机构。

(一)违规变更疾病诊断和诊疗方式,随意退出或纳入按病种付费制度管理,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

通过门诊处方、门诊检查、分解病人住院次数和让患者自购药品、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等方式,将医疗费用排除在按病种付费结算费用之外的;

(三)未执行出院标准提前让病人出院的;

(四)推诿重症病人,将符合条件而未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

第六章     

第二十  本办法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  本办法由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

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服务告知

 

告知方    ××医院××科室       .

被告知方  (患者姓名)   住院号           . 

医保类别:城镇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医保卡(证)号:                          . 

联系电话:                  .

 

根据《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您因患                                    疾病,属《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病种之一,该病种付费标准          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      %,个人自付比例为     %。我院将以《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为基础,严格执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疾病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进行诊治,按《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按病种付费标准执行,并做好按病种付费管理和服务工作超过按病种付费标准的费用由我院承担,达不到付费标准的按基本医疗保险报审单据实结算。

2.入院后如查出您患有其它潜在性疾病而且需要同时住院治疗,或手术时发现疾病诊断与术前诊断不符,或治疗时出现合并症、并发症需要同时住院治疗等,均不属于按病种付费结算范围,经主治医生向您和您的家属告知相关情况后,将退出您此次住院按病种付费管理,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全部按普通病种结算。

3.您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按病种付费标准的,超过部分全部由我院承担,我院承诺本次住院诊疗所需的药品材料和相关检查不再让您外购或到门诊诊查。我院有权拒绝您提出的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检查和治疗等不合理要求。我院按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完成本次对您所患疾病的诊疗后,并已达到出院标准,您不得无故拖延出院时间。

4.请您按规定提供身份证明、医保卡(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以方便我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对您此次住院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

 

 

主治医师(签字)          科室主任(签字)

 

患者或家属(签字)

 

 

 

医疗机构(章)   

      

附件3:

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人退出按病种付费结算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章):     

患者姓名

 

联系方式

 

住院科室

 

住院号

 

病种名称

 

治疗方式

 

医保类别

城镇职工       △城乡居民

医保卡号

 

申请退出理由:

 

 

 

 

申请医生签名:               科主任签名:

申请日期:       

医务科(或医保科)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审核日期:         

 

    附件4:

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脑梗死等168种疾病按病种付费标准

                                              单位:元/例

专业

序号

病  种

关键诊疗技术指针(主操作)

病种费用标准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神经系统疾病

1

脑梗死

静脉溶栓规范化治疗

10000

8000

2

非溶栓规范化治疗

6000

4800

3

脑挫伤

手术治疗

16000

12800

4

脑出血

手术治疗

16300

13040

5

癫痫

规范化治疗

4700

3760

6

慢性硬脑膜下血肿

硬脑膜下血肿钻孔引流术

13000

10400

7

多发性硬化

规范化治疗

13260

10600

8

三叉神经痛

微血管减压术

9220

7370

9

病毒性脑炎

规范化治疗

9000

7200

10

结核性胸膜炎

规范化治疗

5600

4480

内分泌、营养及代谢疾病

11

Ⅰ型糖尿病

(不伴严重并发症)

规范化治疗

6500

5200

12

Ⅱ型糖尿病

规范化治疗

(进行高血糖控制及血管并发症筛查)

6500

5200

13

甲状腺机能亢进症

规范化治疗

5000

4000

14

131碘-甲亢治疗

7000

5600

15

甲状腺机能减退

规范化治疗

4500

3600

16

结节性甲状腺肿

甲状腺(部分、次全、全)切除术

6500

5200

眼和附属器疾病

17

白内障(单侧)

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

3000

2400

18

白内障(双侧)

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

5000

4000

19

翼状胬肉

单侧翼状胬肉切除组织术

3400

2720

20

双侧翼状胬肉切除组织术

6400

5400

21

翼状息肉切除+结膜瓣转移或干细胞移植(单侧)

4000

3400

22

翼状息肉切除+结膜瓣转移或干细胞移植(双侧)

7000

6400

23

慢性泪囊炎

鼻内镜鼻腔泪囊吻合术

4700

3810

24

上睑下垂

行上睑下垂矫正术

4110

3290

25

共同性斜视

手术治疗

4130

3300

耳和乳突疾病

26

神经性耳聋

规范化治疗

4150

3320

27

慢性化脓性中耳炎

规范化治疗

4500

3600

鼻咽喉疾病

28

慢性扁桃体炎

扁桃体切除术

4600

3730

29

声带息肉

支撑喉镜下手术

4900

3920

口腔、额面疾病

30

手足口病

规范化治疗

2330

2390

31

唇裂

手术治疗

4200

3360

32

腭裂

手术治疗

4500

3600

33

下颌骨骨折

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1800

17440

呼吸系统疾病

34

支气管肺癌

局部/肺叶/全肺切除+系统性淋巴清扫术

16700

13360

35

耐多药肺结核

规范化治疗

10400

8320

36

初治菌阳肺结核

规范化治疗

7900

6320

37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规范化治疗(含呼吸机治疗)

6700

5360

38

社区获得性肺炎(细菌性肺炎)(非重症)

规范化治疗

6100

4880

39

支原体肺炎

规范化治疗

3860

3100

40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规范化治疗(含呼吸机治疗)

9000

7200

41

急性喘息性支气管炎

规范化治疗

3290

2900

42

慢性支气管炎

规范化治疗

4270

3410

43

支气管扩张

规范化治疗

6990

5590

循环系统疾病

44

房间隔缺损

房间隔缺损直视修补术

28000

22400

45

房间隔缺损介入治疗

23000

18400

46

室间隔缺损

室间隔缺损直视修补术

30000

24000

47

室间隔缺损介入治疗

30000

24000

48

动脉导管未闭

动脉导管未闭修补术

18000

15000

49

动脉导管未闭介入治疗

23000

18400

50

肺动脉瓣狭窄

肺动脉瓣狭窄修补术

25000

20000

51

肺动脉瓣狭窄介入治疗

20000

16000

52

高血压性心脏病

规范化治疗

6000

4800

53

高血压3级极高危组

规范化治疗

6740

5392

54

冠状动脉性心脏病

规范化治疗

6000

4800

55

大隐静脉曲张

大隐静脉高位结扎+剥脱术

10000

8000

56

小隐静脉曲张

小隐静脉高位结扎剥脱术

8800

7040

57

下肢深静脉血栓

经皮静脉内滤网置入术+滤器取出术

52000

41600

58

下肢深静脉血栓

下肢深静脉滤器取出术

23000

18400

59

胸主动脉瘤

经皮动脉支架置入术

131000

104800

60

腹主动脉瘤

腹主动脉瘤切除人工血管转流术

59000

47200

61

腹主动脉瘤

经股动脉置管腹主动脉带簿网支架置入术

162500

130000

62

肺动脉瓣狭窄

肺动脉瓣狭窄矫治术

40000

32000

63

主动脉瓣置换术

主动脉瓣置换术

75000

60000

64

二尖瓣替换术

二尖瓣替换术

75000

60000

65

心脏良性肿瘤

心脏良性肿瘤摘除术(单发)

45000

36000

66

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安置术(单腔)

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安置术

110000

88000

67

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安置术(双腔)

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安置术(双腔)

130000

104000

68

肾血管性高血压

经皮动脉支架置入术

110000

88000

69

胸主动脉瘤

经皮动脉支架置入术

131000

104800

70

心力衰竭

永久起搏器安置术

148000

118400

71

心房纤维性颤动

心脏射频消融术

70000

56000

72

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心脏射频消融术

30000

24000

73

室性早搏、室性心动过速

心脏射频消融术

45000

36000

74

房性早搏、房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

心脏射频消融术

50000

40000

75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三根冠状动脉的主动脉冠状动脉架桥术(冠状动脉搭桥术)

110000

88000

76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二根冠状动脉的主动脉冠状动脉架桥术(冠状动脉搭桥术)

97000

77600

77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一根冠状动脉的主动脉冠状动脉架桥术(冠状动脉搭桥术)

91500

73200

78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四根或更多根冠状动脉的主动脉冠状动脉架桥术(冠状动脉搭桥术)

123000

98400

79

终末期心脏病

心脏移植术

242000

193600

80

主动脉根部病变

主动脉根部替换术(Bentall手术)

125000

100000

81

主动脉瘤切除伴置换术

主动脉根部替换术(Bentall手术+主动脉半弓人工血管置换术)

153000

124000

82

急性心肌梗死

静脉溶栓规范化治疗

8000

6400

83

心律失常-室性早搏

规范化治疗

3820

3060

84

病毒性心肌炎

规范化治疗

5440

3100

血液、造血器官、免疫系统疾病

85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单采白细胞+化疗

17000

15000

86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抗机会性感染治疗

8000

6700

87

血友病

替代治疗(凝血因子Ⅷ、Ⅸ治疗)

11400

9120

88

规代治疗(其它治疗)

8000

6400

89

系统性红斑狼疮

规范化治疗

10400

8320

90

恙虫病

规范化治疗

5660

4530

消化系统疾病

91

胃癌

胃癌根治术或扩大胃根治术

17000

13600

92

直肠癌

直肠癌根治术

14810

11850

93

结肠癌

结肠癌根治术

14810

11850

94

血栓性外痔

血栓性外痔切除术

2800

2240

95

内痔

内痔切除术

2800

2240

96

外痔

外痔切除术

2800

2240

97

混合痔

混合痔切除术

4860

3890

98

急性化脓性阑尾炎

阑尾切除术

5000

4000

99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手术治疗

11000

8800

100

胃十二指肠溃疡

胃大部分切除术

7000

5600

101

大肠息肉

经电子内镜肠息肉激光或微波切除术

6000

4800

102

直肠息肉

经内镜直肠良性肿物切除术

5000

4000

103

结肠息肉

经电子内镜肠息肉激光或微波切除术

5530

4424

104

胃息肉

经内镜下特殊治疗

4810

3848

105

腹股沟疝

择期手术治疗

4800

3840

106

慢性胆囊炎或合并胆囊结石

经腹腔镜胆囊切除术

8000

6800

107

胆囊息肉

经腹腔镜胆囊息肉切除术

8000

6800

108

慢性胆囊炎

规范化治疗

4310

3450

109

急性胰腺炎(非重症)

保守治疗

9000

7200

110

肛裂

肛周常见疾病手术治疗

4860

3890

111

肛周脓肿

肛周脓肿一次性根治术

5610

4490

112

肛瘘

复杂肛瘘切除术

5820

4660

113

病毒性肝炎

规范化治疗

5950

4760

114

肝脓肿

经腹腔镜肝脓肿引流或部分切除术

10500

8400

115

小儿急性肠炎

规范化治疗

2560

2040

116

急性肠套叠

肠扭转肠套叠复位术

8780

7024

117

胃食管反流病

规范化治疗

5220

4170

118

反流食管炎

规范化治疗

4450

3560

119

轮状病毒性肠炎

规范化治疗

2400

1920

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

120

终末期肾病

门诊或住院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含检查、治疗用药费用)

600

550

121

输尿管结石

手术治疗(含内镜碎石取石术)

9350

7400

122

体外振波碎石术

2800

2500

123

肾盂输尿管连接部梗阻

手术治疗

8420

6736

124

肾结石

经皮肾镜碎石术

10000

8000

125

体外振波碎石术

3000

2800

126

膀胱结石

手术治疗(含内镜碎石术)

5500

4400

127

膀胱肿瘤

经腹腔镜膀胱部分切除术或电切治疗

8000

6400

128

尿道下裂

尿道下裂成形术

12000

9600

129

慢性肾小球肾炎

规范化治疗

5080

4500

130

急性肾盂肾炎

规范化治疗

6630

5304

男性生殖系统疾病

131

睾丸鞘膜积液

睾丸鞘膜翻转术

3810

3250

132

精索鞘膜积液

精索鞘膜手术治疗

2660

2400

133

隐睾(睾丸可触及)

睾丸下降固定术

3980

3550

134

良性前列腺增生

经尿道膀胱镜前列腺电切或激光气化切除术

7880

6304

女性生殖系统疾病

135

宫颈癌

根治性全子宫切除+腹膜后淋巴结切除术

11100

9000

136

卵巢良性肿瘤

经腹腔镜卵巢囊肿剥除术

7500

6000

137

输卵管妊娠

腹腔镜或开腹下输卵管切除术

6540

5230

138

子宫平滑肌瘤

经腹腔镜子宫(全、次)切除术

8000

6400

139

子宫腺肌病

经腹腔镜子宫腺肌病灶切除术

8000

6400

140

前庭大腺囊(脓)肿

前庭大腺囊切除或脓肿切开引流术

2750

2330

141

宫颈息肉

手术治疗

3300

2640

142

产后出血

手术治疗

6500

5200

143

盆腔炎性疾病

规范化治疗

5500

4400

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

144

肱骨干骨折

肱骨干骨折切开复位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术

9780

7824

145

股骨骨折

股骨头骨折(手术治疗)

19000

15200

 

146

股骨颈骨折(手术治疗)

23400

18720

147

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2900

10320

148

踝关节骨折

内踝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4400

11520

149

外踝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9710

7768

150

三踝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5200

12160

151

腰椎骨折

手术治疗

19870

15896

152

胸椎骨折

手术治疗

19870

15896

153

股骨干骨折内固定物取出术

手术治疗

20000

16000

154

桡尺骨干骨折

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1520

9220

155

胫腓骨干骨折

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4500

11600

156

膝关节置换

行全膝关节置换术

55000

44000

157

髋关节置换

行全/髋膝关节置换术

45000

36000

158

锁骨骨折

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3000

8000

159

类风湿性关节炎

规范化治疗

6600

5280

160

痛风性关节炎

规范化治疗

6250

5000

皮肤、皮下组织、乳腺疾病

161

乳腺癌

乳腺癌切除术

11700

9360

162

荨麻疹

规范化治疗

2390

2100

163

带状疱疹(不伴有并发症)

规范化治疗

4400

3520

164

皮肌炎/多发性肌炎

规范化治疗

8930

7140

165

荨麻疹

规范化治疗

2390

2100

其它

166

癌症术后治疗

放疗+化疗

10000

9000

167

放疗

8000

7000

168

化疗

6000

5000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