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3):
乌鲁木齐制药厂利用现有库存塑料瓶生产的瓶装小规格甲硝唑片,经我局对生产成本进行审核,核定其产地乌鲁木齐销售价格为:瓶装甲硝唑片0.2g×21s每瓶含税出厂价0.92元、含税批发价1.09元、含税零售价1.25元。我区其他市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经营该药品的具体价格,请严格按照我局新价市字〔1997〕14号、〔1999〕9号文中有关作价规定计算制定。
以上自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起执行,请即转知有关部门。
这批瓶装小规格甲硝唑片销完后,因企业不再生产,以上价格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