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生产的鱼石脂软膏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品种,丙酸倍氯米松、地塞米松软膏、哈西奈德软膏、乳膏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品种,红霉素软膏属国家计委《关于制定公布69种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632号)中未列入的剂型;其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向国家计委提出定价申请。在国家计委正式核定价格前,暂按下列价格执行:
药品名称 |
规格 |
计价单位 |
生产企业 |
最高零售价格(元) |
鱼石脂软膏 |
10g |
支 |
天津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1.60 |
丙酸倍氯米松 |
10g |
支 |
天津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0 |
地塞米松软膏 |
10g |
支 |
天津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73 |
哈西奈德软膏 |
10g |
支 |
天津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0 |
哈西奈德乳膏 |
10g |
支 |
天津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0 |
红霉素软膏 |
10g |
支 |
天津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