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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东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第一批“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7/7 1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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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海南省“双通道”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局会同东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评估认定,现将我市确定的海南省“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具体信息通告如下:

一、“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1

东方市人民医院

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78号

2

东方市中医院

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27号

二、“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1

海南广药晨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方分店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南路东侧人民医院(老院区)对面

特此通告。



东方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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