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长医保发〔2021〕65号)、《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长医保办发〔2025〕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过医疗机构申请、医保部门资料审核和专家现场评估,拟将长沙健嘉康复医院纳入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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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