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长医险〔2022〕59号)文件规定,我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对长治市第四人民医院的评估工作,通过审查申报资料、现场考察等形式进行准入评估,并通过市局备案审查,符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现拟确定长治市第四人民医院为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
长治市第四人民医院,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清华街,法人王宇。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
投诉举报电话:0355-2082189
长治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