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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信人社【2016】31号)等规定,经各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审核,拟定河南美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光山一中分店等6家医药机构为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1年8月17日-8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电话:6886517,邮箱:xyybyyfw@sina.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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