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加强医疗机构敬老文化建设、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优化老年健康服务、 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 全面提升老年人看病就医便利性和满意度,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通知》(浙卫发函〔2021〕65 号)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 经各医疗机构自评和市卫生健康委实地查验、评估,拟评定丽水华侨医院有限公司、丽水仁德康复医院2 家医疗机构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止。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医疗机构如有意见均可来电、来信向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与人口家庭发展处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姚定云 电话:0578-2090857。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政编码:323000。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拟认定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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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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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
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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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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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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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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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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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华侨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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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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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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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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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xxxx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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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和平路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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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仁德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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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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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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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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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xxxx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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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丽青路212号紫金老年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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