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规定,经过材料受理、实地评估等工作程序,拟将永州市冷水滩区益丰银象北大药房(个人独资)、永州市冷水滩区益丰丽湾大药房(个人独资)2家医药机构开通个人账户刷卡业务的医药机构纳入冷水滩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
受理单位:冷水滩区医疗保障局
如对公示结果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向冷水滩区医疗保障局反映。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局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核实处理。
永州市冷水滩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