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持续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现场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医中〔2024〕123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信息变更经办规程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1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分中心组织专家对8月份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现将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秀屿东庄分店、福建好医师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秀屿南日分公司、福建峰鸟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秀屿上塘店、莆田市秀屿区馨合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区民心大药房有限公司笏石分公司等5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8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0594-5871799(正常工作时间)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秀屿分中心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