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零售药店确定为医保定点的经办规程,经申请、审核、评估等工作流程,拟将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并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1、恩施元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石闸门分店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何功伟村石闸门组8号
2、恩施元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核桃坝分店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七里坪街道办事处核桃坝社区姚家坪组8号
3、恩施元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五峰山二分店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五峰山社区清江新城一期南铺面1幢1单元112号
4、湖北普恩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板桥分店
地址:恩施市板桥镇居委会大坪组16号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7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恩施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8262758
0718-8255815
通信地址:恩施市工农路7号
恩施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