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数据专区> 专题信息> 详情

【湛江】市物价局关于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的批复 湛价函〔2014〕287号

发布时间:2015/3/25 17:26:32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关于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的批复

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关于“红光治疗”医疗服务项目定价的申请》收悉。为了规范我市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根据湛价〔2007〕56号规定,经审核并成本测算,同意上报的1项医疗服务项目按附表标准执行。

  此服务项目价格是我市二级甲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各县(市、区)、市直及驻湛不同等级医院开展上述有关医疗服务项目时,可按此标准及医院等级实行分级分类上下浮动执行。

  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中,要注意做好宣传解释和收费公示工作。

  附件:《湛江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表

  湛江市物价局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1月25日

  (联系人:陈芳,联系电话:0759-312996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市、区)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直及驻湛各医疗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

 

附件:部分医疗项目价格表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