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医疗保障监管体制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和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医保经办实际,我局起草了《河源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为2023年2月16日至2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3388969,电子邮箱:hyybzx3388163@163.com,邮政编码:517000。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反映,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邮寄到河源市医疗保障局(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15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