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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山东省枣庄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6 17: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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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 2019 年度枣庄市医疗保障惠民便民十件实事的通知》(枣医保发[2019]19号)、《关于建立按病种付费病种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枣医保发[2019]38号)精神,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经研究,确定在前期153个病种基础上,新增27个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自2019年11月起实行(病种及限额标准见附件)。鼓励医疗机构在限额标准内“打包收费”,探索按病种收费的路径和模式。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变异率,三级、二级及以下确定病种的变异率分别不得超过20%、15%,变异病例需经科室主任及医院医保办负责人员签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的具体金额,按照病种限额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率进行计算,并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疗费用总额控制范围。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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