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做好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娄政办发〔2022〕16号),现将娄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布(名单详见附件,包含之前已经公布的第一批23家、第二批137家),合计235家,供参保人员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
为平稳有序推进全市职工基本医疗普通门诊统筹工作,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门诊统筹相关费用监测。各定点医疗机构应规范管理,推进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医院门诊全流程系统改造,以节约资源,提高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门诊医疗服务。
娄底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