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制度,维护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办法》给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2年10月31日起至11月8日,为期7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3296366,电子邮箱:hyyibao@163.com,邮政编码:5170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市医疗保障局(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15号)。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