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德阳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长效机制,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川医保规〔2022〕1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2021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信用管理等级评定工作,现对信用评价A级的6家医疗机构,890家零售药店给予通报表扬。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进一步加强医保管理,做好行业自律,诚信经营,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2021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评价A级定点医药机构名单http://ybj.deyang.gov.cn/gk/zfxxgk/tzgg/1747756.htm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