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数据专区> 专题信息> 详情

【宜宾】长宁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拟纳入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公示(2025年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5/3/12 9:55:56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定,经长宁县兴健堂大药房(个人独资)提出申请,长宁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评估、集体讨论,评估结果为合格,符合宜宾市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定点管理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9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长宁县医保局反映。举报电话:0831-4637145。

长宁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长宁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5年第一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信息表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执业地址

申请人

1

长宁县兴健堂大药房

(个人独资)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铜鼓镇

三元社区富民路135号—137号

周杨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