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以下14家药店签订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协议期满,我中心不再予以续签协议,其服务协议终止。从发文次日起,参保人在下列单位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珠海市同庆堂药业有限公司
2.珠海市国惠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3.珠海回春医药有限公司香洲分店
4.珠海华盛泰大药房有限公司
5.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映月新村分店
6.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嘉富园分店
7.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鸿雅分店
8.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城南分店
9.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昌华分店
10.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白蕉分店
11.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万科城市花园分店
12.珠海市逸华医药有限公司
13.珠海市南水永春堂医药有限公司
14.珠海市安健源药业有限公司
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