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健全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更好的体现社会公平原则,确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整体医疗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金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审阅并于3月2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我局。
联 系 人:刘春玉 联系电话:0935-8310722
邮 箱:1003413045@qq.com
金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