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麻醉药品磷酸可待因缓释片(尼柯康)价格的批复》[计办价格(1998)832号],重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麻醉药品磷酸可待因缓释片(商品名:尼柯康)的批发、零售价格,由省级物价部门按照国家医药管理局《麻醉药品销售价格作价办法》[国药财(1988)579号]规定核定,经审核尼柯康规格为每盒45毫克×10片一级站调拨价71.60元,本市批发价82.37元,零售价94.7元。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此价格文到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麻醉药品磷酸可待因缓释片(尼柯康)价格的批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