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认定苦甘冲剂等七种药品出厂价格的请示》(青价工[1999]5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青岛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苦甘冲剂和青岛东瑞药业公司生产的乐乐霜等七种药品按以下价格销售:
苦甘冲剂,规格4g×10袋,每盒无税出厂价9.91元,含税出厂价11.60元;
深海龙丸,规格300粒(铝塑精装),每瓶无税出厂价11.95元,含税出厂价13.98元;
深海龙胶囊,规格0.3g×20粒,每盒无税出厂价6.14元,含税出厂价7.18元;规格0.3g×20粒(特质),每盒无税出厂价16.41元,含税出厂价19.20元;
藿香水,规格10ml×10瓶,每盒无税出厂价4.45元,含税出厂价5.21元;
乐乐霜(丁香罗勒乳膏),规格10g,每支无税出厂价5.13元,含税出厂价6.00元;规格35g,每支无税出厂价11.54元,含税出厂价13.50元;
硝酸咪康唑软膏,规格15g,每支无税出厂价3.21元,含税出厂价3.75元。
以上价格自1999年3月2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