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数据专区> 专题信息> 详情

【福建】2000年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增液口服液”药品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0/2/17 0:00:00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2000年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增液口服液”药品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0/2/17   来源: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省医药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增液口服液”厂销价格的函》(闽药[1999]财368号)悉。由福州宝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增液口服液”试销价业已到期,根据该药品试销期间厂销价格及生产成本情况,按照国家计委及我委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核定“增液口服液”(10x10ml)每盒零售价29.80元。出厂价批发价仍在原经营差率范围内由工商双方协商确定。

 

  本批复自2000年3月1日开始执行。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