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警备区后勤部: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阿司匹林等部分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636号)精神,现将阿司匹林等24种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单独定价的药品共24种,其中,《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12种甲类药品价格(详见附表一)和12种乙类药品价格(详见附表二),自2002年12月20日起执行。
二、附表公布的药品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任何经销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得突破,可以下浮。
三、此前市物价局核定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高于此次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的,应按此次公布的价格执行;低于的则仍按市物价局核定的临时零售价格执行。
附件:1、阿司匹林等12种甲类药品单独定价表
2、对乙酰氨基酚等12种乙类药品单独定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