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工农产品价格司[计司价管函(1997)43号]文、[计司价管函(1997)44号]文和[计司管函(1997)33号]文的规定,现将国家计委工农产品价格司核定的部分进口药品价格通知如下:
一、中国医药(集团)公司从香港辉瑞公司、以色列Omiderm公司进口的瑞怡宁(格列吡嗪)和欧美得(Omiderm)的口岸地平衡价、批发价和零售价,以及从美国进口的生白能的批发价、零售价详见附表。
二、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从荷兰纽迪希亚公司进口的能全力的口岸地价格、批发价和零售价每瓶(500ml)分别为28.2元、33.6元、38.6元。
三、中国医药公司从智利进口的原碘,口岸地供应价格最高不得超过每吨19.8万元。
国家医药局定点企业生产的碘酸钾供应价格调整为每吨14.4万元。
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自七月二十日起执行。
附《瑞怡宁等三种进口药品价格表》
附表:
瑞怡宁等三种进口药品价格表
单位:元/计量单位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计量单位 |
口岸地平衡价 |
批发价 |
零售价 |
1 |
瑞怡宁 |
5mg×30片 |
瓶 |
99 |
118 |
133 |
2 |
欧美得 |
123RD |
包 |
901 |
1073 |
1180 |
欧美得 |
2339FM |
包 |
808 |
961 |
1058 |
欧美得 |
6010 |
包 |
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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