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3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4号)有关规定,经机构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评估小组评估,拟将珠海市斗门区泰一药店等6家医药机构确定为珠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5年12月19日-12月29日(7个工作日)向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医药采购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56-2121578。
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