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4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
1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南里八口村卫生室
|
西青区
|
|
2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付村村卫生室
|
西青区
|
|
3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牛坨子村卫生室
|
西青区
|
|
4
|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明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东丽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