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维护参保人员及时安全用药服务和定点零售药店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按照拟纳入医保管理的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申报程序,于2022年11月15日,由市医疗保障局及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评估组,对初审提供材料合格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评估。现将拟纳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示如下:
华润齐齐哈尔医药有限公司德信行大药房
齐齐哈尔大参林新特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比利大药房
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对拟纳入医保管理的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电话:0452-2416071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