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现对因违规违约、未续签协议、主动申请等原因已解除、终止、中止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196家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告。
196家医药机构自解除、终止、中止协议之日起,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已停止或暂停与其进行相关医保费用结算。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