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医保〔2021〕25号)、《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医保〔2021〕47号)及《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印发漳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的通知》(漳医保中心〔2023〕18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8月我分中心受理和审查了漳州市龙文同泰医院等4家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根据专家的评估结果,经研究,漳州市龙文同泰医院等4家医药机构符合医保定点资质(详见附件),现于漳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医保中心”专题专栏及申请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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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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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龙文分中心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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