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权益进一步做好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2024〕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权益进一步做好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5〕132号)有关规定,结合群众就诊需求及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优先筛选技术条件好、服务质量优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根据精神病、传染病等专科需求选择必需的专科医院作为医疗救助定点。
经研究,拟将环江爱心医院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于1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环江县桥东路135号,邮政编码: 547199,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监督电话: 0778-8827189。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5日
附件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
序号
|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
定点医疗机构地址
|
法人代表
|
|
1
|
环江爱心医院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含香村(原河池钢厂职工医院)
|
罗智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