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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关于对瑞人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金清药店告诫的医保协议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9/3 7: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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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瑞人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金清药店:

    2024年7月15日,路桥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稽查科根据省医保局交办线索调查限定性别类项目异常结算数据,即女性类药品卖给男性参保人,涉及违规金额30.94元。违反了《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二条和第十六条,依据《台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 准》第三类第34项“其他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的”,扣除1分。

    依据《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十六条“【乙方违约】对协议日常管理中发现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情形的,实行负面清单记分制。(二)合计记分0.5-1分的,告诫处理,追回或者不予拨付违规费用、暂停费用拨付”等处理。经研究,给予告诫处理。请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将违规金额共30.94元退回路桥区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账户(路桥农商银行:201***************001)。

    你单位应在7天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及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送我中心,我中心将按照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特此通知!

台州市路桥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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