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26号)精神,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起草了《鹤壁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现就《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4月22日17时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张 新 电话:0392-3221887
电子邮箱:hbybjdybzk@163.com
通信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366号403室 邮编458030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