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5号)精神,现修订部分放射检查、体被系统和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说明内容(详见附件),计价说明中涉及的收费限价,为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分别按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的90%、80%确定。
本通知自2026年1月30日起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