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切实做好医保基金举报奖励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医保办发〔2022〕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兰州市财政局对2019年6月联合印发的《兰州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兰州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4日在兰州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期间,通过微信形式收到意见1条。下一步,我们将尽快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实施。感谢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